京审分部

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海淀分部

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朝阳分部

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东城分部

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西城分部

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宣武分部

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大兴分部

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崇文分部

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丰台分部

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石景山分部

第一期:高新认定与复核

第二期:企业注销专刊

第三期:外资企业设立

本站公告:

当前位置:

首页 > 热门推荐 > 验资推荐 >

验资证明的办理须提供的材料

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 时间:2011-04-26 17:39

 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,填写委托书。并提交下列文件:
  1.公司章程;
  2.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  3.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;
  4.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;
  5.各类资金到位证明:
  ①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。
  ②以非货币出资的,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。
  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,也可以不经过评估,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。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,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;
  6.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  验资后,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,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,一并交与委托人,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。